医务科工作职责
医务科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对全院医疗业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实施科学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主管副院长,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医务科职责主要是:组织计划,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评价反馈。
1. 在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医疗及其与医疗有关的管理工作,是联系协调院内外业务工作的枢纽。
2. 拟定年度医疗工作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完成总结评价。
3. 规范医疗管理,制定有关医疗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全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差错事故。
4. 组织重大抢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院内、外重要会诊。
5. 协助投诉办对医疗投诉、纠纷、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做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医疗方面的调查、反馈、督促科室进行整改。
7. 负责协调科室之间的医疗工作,处理日常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和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组织完成每年度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及终期评审,推进医疗水平的提高。
9. 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
10. 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组织进行医、技人员业务培训和各类技术考核。
11. 负责医疗、医技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检查、督促各类实习、进修教学计划的贯彻执行。
12. 组织实施上级指令性任务及临时性院外医疗工作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医务科电话:0774--7882244